为确保我省2025年高考考试综合改革平稳推行,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国发〔2014〕35号)和《四川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推行策略〉的公告》(川府规〔2022〕4号)精神与教育部有关规定,拟定本策略。
1、总体需要
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与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有益于促进学生健康进步、有益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益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年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打造完善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建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适应新年代需要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范,办好人民群众认可的高考考试。
2、考试安排
(一)考试考哪几科
我省普通高考考试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3门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1+2”为3门普高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科目,“1”为最佳选择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考试报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相关需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科目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考科目与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同期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成绩
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不公布原始成绩,以等级转换赋分后的等级分呈现,并计入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民族语文科目考试成绩呈现及用方法根据有关规定实行。
按有关规定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时,在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基础上附加照顾分后投档。
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
3、录取规定
(一)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招生计划根据最佳选择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计划统一按艺术类或体育类编制,不分最佳选择物理、历史科目组合。
高校依据经济社会进步的需要,结合自己办学条件、人才培养需要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及需要,以“院校+专业组”(即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招生计划。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括一个或多个专业(类)(以下统称专业)。同一高校,选考科目需要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一样的院校专业组内。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需要需要相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计划属性、生源范围、考生资格、投档需要等应维持一致。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按类别分批次进行,使用院校专业组方法设置志愿,分为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模式。高校可依据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需要设置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1.普通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含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强基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开始前投档录取。
(1)本科提前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分为A段和B段。
本科提前批次A段含飞行技术、军事类、公安类、司法类、航海类、消防救援、高校综合评价等本科招生高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第二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A段投档前投档录取,设置2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次B段含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部分院校小语种专业、本科提前批次少数民族预科、参加我省统一录取的香港高校等本科招生高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次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录取后、B段投档前投档录取,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本科批次
本科批次分为A段、B段,招生高校(专业)为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以外的本科高校(专业)。
本科批次A段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均实行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批次B段为本科提前批次及本科批次A段以外的本科招生高校(专业)(包含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民族班、定向招生、纳入普通类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等),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安排在本科批次A段录取后、B段投档前依次投档录取,均实行顺序志愿。高校专项计划设置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上述本科高校(专业)招生结束后,安排地区教育均衡进步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一并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含定向培养军士、公安类、司法类、航海类等经批准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招生高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第二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4)高职(专科)批次
高职(专科)批次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招生高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含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含经批准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2)艺术类本科批次为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为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共设置2个批次,包含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为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4.保送生、少年班招生、运动练习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消防单独招生、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港澳高校单独招生等部分特殊种类招生根据有关规定单独录取。
(三)划线方法
1.普通类划线
根据最佳选择物理、历史科目组合,结合计划、生源、成绩等原因,分别划定物理类、历史类的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最佳选择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划定物理类、历史类的特殊种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军队院校军事类专业等招生种类。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
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实行。
2.艺术类划线
依据艺术类各类别计划、生源状况,结合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
3.体育类划线
依据体育类计划、生源状况,结合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划定体育类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
2.填报方法。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的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
3.有关需要。填报志愿时,艺术类考生可兼报除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A段以外的各批次普通类高校(专业),体育类考生可兼报各批次普通类高校(专业)。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及专业的选考科目需要。普通类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介绍,仅限最佳选择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介绍,仅限最佳选择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最佳选择物理、历史科目组合,统一按艺术类或体育类编制,考生应根据高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需要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填报军事类、公安类院校(专业)等志愿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军检(体检)、体能评测等,经有关部门确认合格后才拥有投档资格;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乡村振兴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预科、民族班、地区教育均衡进步专项计划等志愿的考生须拥有相应的考试报名资格;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的考生须经过相应测试选拔和资格公示。
4.寻求志愿
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寻求志愿,寻求志愿的填报方法依据录取实质状况另文公告。
(五)投档录取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根据最佳选择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体育类不区别最佳选择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
1.顺序志愿投档方法
普通类依据“依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率投档”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高校确定的调档比率进行投档,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经批准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有关需要,且校考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将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依据相关需求、规定录取。
2.平行志愿投档方法
依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高校依据生源和计划状况,在正式投档前,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实行计划数,并完成计划调整。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实行计划数1:1比率,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1)普通类
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最佳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
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考试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再按普通类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体育类专业,在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依据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比较高考考试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则按普通类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
3.军队院校军事类专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特殊投档需要的,根据有关文件实行。
4.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舍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以上三类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5.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录取。